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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共存的类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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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共存的类型有哪些?

作者:苏州富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14 08:32:53

“我可以自己申请注册商标。为什么我要选择你的商标代理?”专业的事情应该由专业的人来做。众所周知,商标代理机构熟悉苏州商标注册的法律法规,熟悉商标注册的复杂过程,能够保护您申请注册的商标从正式审查到实质审查。商标代理机构还可以为申请人提供商标查询服务,查询其在先商标与注册商标是否有相似或者相同的商标。同时,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制定完善的商标保护策略,有效规避注册中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商标注册申请具有高度的专业性。

如果是个人申请,申请人往往需要花更多的时间了解商标注册过程和注意事项,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取得商标注册证的时间。商标代理机构具有丰富的商标注册经验。在具体的操作过程和注意事项中,往往是方便的,可以限度地提高商标注册的速度和节省时间。申请人自行申请商标注册的,虽然只需缴纳手续费,但因自己的过错被异议或者宣告无效的,申请人必须参加答辩。住宿费、交通费、餐饮费都是不小的开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商标,需要缴纳一定的代理费,但事实上,与上述费用相比,这仍然是一种比较划算的申请注册商标的方式。

一般来说,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都有一套成熟的服务流程,提供全周期的专业咨询和服务。商标注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商标代理机构会及时向申请人通报商标注册的进展情况。初审公告期内,对申请人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代理机构还将帮助申请人收集证据,进行有力的抗辩。商标注册完成后,商标代理机构还可以长期担任企业的法律顾问,保护商标的合法权益。如果申请人注册了自己的商标,他可能会因为不够专业而走更多的弯路,花费更多的成本,浪费更多的时间。成功率可想而知。

理商标公证并不是强制的,但是办理商标公证这一举动是非常有必要的。由于商标对于其来说是一种无形的资源,所以其本身是非常难以直接定价的,商标能够为企业带来多少市场,能够为企业带来多少流量,都是不一定的,而这些都是影响的商标价格的因素,所以有些人会利用商标来进行炒作。在我国刚刚兴起商标转让风潮之前,有很多不法分子利用无效的商标或是非法的商标进行转让,骗取商标受让人的利益。对商标受让人的公司造成了非常巨大的损失,这也就是当初商标骗局的由来,这些情况都是在没有办理商标公证的情况下发生的。

当进行商标转让的时候,请提前将该商标带到当地的公证处办理商标公证,保证该商标的有效性和合法性,这样就能将日后成功的避免商标纠纷的问题,也证明了该商标是可以用于自己企业之后的日常使用的。对于企业发展也有很好的帮助,而了解这些内容将会为企业尽量的减少损失,这也就是商标公证的作用。

国内商标和国外商标去商标局办理的流程是什么呢?苏州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注册国内商标在商标注册申请流程是什么?

1.直接将相关的材料去商标局服务大厅提交申请(自己办理费用成本低,但是有很多关于商标申请的注意事项没有把握好)

2.选择商标注册代理前十的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办理的好处

a.事先的商标申请风险评估,有效的降低商标被驳回的概率

b.高级商标顾问进行商标布局,全面对申请人的经营范围进行布局

c.结合商标补贴政策协助客户办理商标注册,在未来可以用于申报贯标企业

在商标注册办理国外商标的申请流程:

1.确认申请主体,以企业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需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以个人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2.商标注册申请人需要提供商标文字或图样;

3.提供拟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神州联合高级商标顾问针对客户的实际需求指导选择商标的服务项目;

4.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

随着近几年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国内的企业对专利在提升核心竞争力方面的作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纷纷加强了专利工作,专利申请量大幅度增加,但是在专利代理过程中,仍存在误区,需要早日改进。专利申请的10大误区随着近几年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国内的企业对专利在提升核心竞争力方面的作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纷纷加强了专利工作,专利申请量大幅度增加,但是在专利代理过程中,小编发现不少企业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仍存在误区,需要早日改进。

误区1:自主研发的成果不申请专利就有知识产权。一些技术人员认为只要是自主创新,就有了自主知识产权。其实不然,专利是一种垄断权,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得不到法律确认和保护。当他人盗用其研究成果时,因研发者对成果不具有专利权,得不到法律保护,就无法追究盗用者的法律责任。同时,在我国,专利申请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谁先申请了,专利就授予谁。因此,研发者如不及时申请,而被他人抢先申请并被授予专利权,研发者就无法追究他人的法律责任。这样的案例在中国可以说是数不胜数。

误区2:产品投入大规模生产后才申请专利。在与发明人就申请专利的技术内容进行交流时,他们中有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想法:这一技术方案还未投入生产,也没有产品问世,此时申请专利是为时过早,等产品大规模投入生产后再申请专利更合适。殊不知,这时已经晚了,即使你侥幸获得授权,专利也处在不稳定状态之中。此时如果你发现有人侵权并提起诉讼,侵权人则会以专利申请之日技术已经被公开为由进行抗辩。你不但打不嬴官司,而且以前为申请专利所花费的精力、时间、金钱统统付之东流。专利申请的基础不是已经在市场上存在的产品,也不一定是已经成型的产品。只要有了切实可行的想法,就可以着手申请文件的撰写了。

误区3:专利产品的改进不需再申请专利。有部分发明人认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就可高枕无忧,从而忽视了后期的继续研发工作,即使开发出了新产品或有了新改进,也不再申请专利。这种错误认识的后果不异于未申请专利。因为当他人对该产品有了改进并申请了专利,反过来就限制了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这就会导致原专利权人不经意间反而变成了侵权人。此时,原专利权人就丧失了自己的知识产权。

误区4: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有部分发明人认为一项技术成果一次只能申请一类专利,即只能申请发明专利或只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只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一项产品发明可同时申请多种专利,技术方案也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从近两年的审查情况看,实用新型专利通常4-7个月左右即可授权;发明专利则需1年多。因此,对于一些重要的产品发明,若发明人只申请了发明专利,而此时他人双管齐下,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那么他将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拥有了产品的专利权。发明人若使用该产品,反而构成了侵权。

误区5:得到了专利证书就获得了有效的专利权。这是多数专利权人的普遍认识误区。在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即使在你申请之前已经有人就相同的技术方案申请过相同的专利,你的申请仍可能会被批准。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你的专利权会维持下去。一旦有人对你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那么你的专利会百分之百地被无效掉,也就是说你并没有取得有效的专利权。就发明专利而言,虽然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它进行过实质审查,但谁也不能保证发明专利审查部门对世界范围内所有相关的文献资料都检索过。所以得到专利证书,并不代表你的专利是真正有效的专利,只是代表国家知识产权行政机关对该专利申请的批准。只有在你的专利有效期内没有人对你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或者有人提出无效宣告但复审委员会经过复审后维持了你的专利权,此时你的专利才是真正有效的专利。

误区6:技术方案交待不清楚。很多单位的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非常简单,有的甚至只有几句话,技术方案完全没有交待清楚,这给专利代理人制作正式专利申请文件带来很大困难。要求发明人提供更多的技术方案时,他们会以技术保密为由回避,表明这些发明人没有把握好保密与公开的度。他们只是一味要求保密,害怕多透露一点技术信息,而恰恰忽视了公开不充分的问题。大量的案例表明,如果一件专利申请被审查员以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为由而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则这件专利申请有98%的可能被驳回。这一点希望引起发明人的高度重视。

误区7:专利申请前不做任何检索。有些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没有做查新检索,对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如何不确定,根本不知道其技术方案有没有公开过或公开使用过,这也是我国技术人员的通病。信息检索和收集信息的能力极低。就公开而言,全世界范围内的任何文献都可影响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就公开使用而言,只有国内的使用才影响技术方案的新颖性。也就是说,国外已经普遍使用过的东西,如果国内没有出现,各种文献也没有相关记载,那你就可以申请专利。如果他人已经就某一技术方案申请过专利或者在相关文献中公开,你没有做检索也去就这一技术方案申请专利,那只能是白白浪费时间、金钱和精力了。

误区8:先发表论文或成果鉴定再申请专利。有些发明人取得研究成果后急于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而没有想到先申请专利保护。因为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不可避免地要公开技术内容,使专利申请失去新颖性而得不到保护。

误区9:对专利缺乏有效的管理。有些企业申请了很多专利,但无专人管理。专利文件之间有的互相冲突,有的已无市场价值还在交纳年费。有的专利权已经遭受侵犯但企业管理者对专利特征不了解,不能及时提起诉讼,还有的则是专利文书撰写的申请质量差,不能起到应该有的保护作用。

误区10:缺乏长远的专利战略规划。有计划地实施专利战略对企业来说非常重要。首先,可以避免时间和精力的浪费。一些企业毫无目的的申请大量专利,结果导致授权率低,并产生大量的垃圾专利,浪费时间和精力。其次,可以突破国外企业的专利包围。一个企业应该对自己行业内的基本专利状况及外围专利状况有十分明确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找到技术突破口,排除他人专利障碍,确立自己的专利优势,从而赢得市场竞争。

在二十一世纪要想保持强劲的竞争力,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高科技,二是好品牌。而无论高科技或好品牌其背后支撑的力量就是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体系,于是,就企业而言,如何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是企业能否立足于市场竞争之林的根本;就律师而言,知识产权同样是切入企业市场非常好的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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